声音、气味、动态等能注册商标吗?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日前分别介绍了商标法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 经济飞速发展使商标形式不断创新,从传统的平面文字、图形商标,到三维立体、颜色商标,甚至出现了声音、气味、动态商标。我国商标法也通过历次修订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如在2001年第二次修订商标法时,就增添了立体商标这一新内容,使得我国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某种特殊声音能否作为商品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呢?目前,在我国还不行。德国一家公司就曾向我国申请注册声音商标,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被驳回。 但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声音、气味、动态商标已经得到了法律认可。如:香港的商标条例就容许声音和气味的标记注册。据刘晓霞介绍,在这次修法过程中,声音、气味、动态等商标是否有实际的注册需求,引起各方关注。她在“2010中国商标年会”上,还专门请外国专家介绍所在国有关声音、气味、动态等商标的法律规定及实际注册情况,以供参考。
